简直是太过分了!
近日,江苏。一男子站在30层的楼顶,徘徊数小时,哭泣,情绪崩溃,欲轻生。
(相关资料图)
楼下围观大量群众,竟然有人大喊:跳啊!你不跳就不是人!还有人大声哄然嬉笑……
之后,男子从高楼跳下,不幸身亡……
【法海说法】
1.作为一个人、一个正常的人、一个具有道德感的正常人在,他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只会劝人生、不会劝人死。
像这些围观起哄者,尤其是这位喊话的人,不知道内心作何感想?自己喊完话人家真从高楼上跳下来了,不知道自己后半辈子会不会自责。
很多人都说,应该追究这些起哄人的责任,尤其当追究这位喊“不跳不是人”的责任,甚至追究他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能否追究围观起哄者的法律责任?
2.从刑事责任的角度来讲,真的很难追究起哄者的刑事责任。
毕竟,跳楼者作为一个成年人(据报道,已经24岁),应当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而且自己爬上了楼顶,自己在那徘徊了很长时间,本身就有跳楼的想法。起哄的人只不过是给他扇了扇风、点了点火而已,并没有促使他产生犯意。
要想构成故意杀人罪,必须存在故意造成他人死亡的主观心态,必须存在故意伤害他人的具体行为。
而本案中更主要心态只是一种起哄闹事的心态,而非杀害他人、剥夺他人生命的心态。具体也只是实施了喊话的行为,并没有将他推下去,或者实施恐吓、威吓等行为。
换言之,起哄者起哄的行为与跳楼者跳楼的行为之间,难以认定构成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不过,如果跳楼者是一名未成年的小孩,或者是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那么由于他没有完全独立思考的能力,对行为的认知程度可能不够,这个时候如果有人起哄让他跳楼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了。
3.虽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有可能追究治安处罚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对于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那么,什么是寻衅滋事呢?
寻衅滋事有很多种表现,其中最典型的一种就是行为人为了发泄情绪、寻求刺激,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情况。
像本案这种情况,起哄者就非常有可能会被依据本条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