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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广州6月17日电 (周睿)据广州市住建局官网消息,6月16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了《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城中村全面改造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鼓励分片分期实施,推行“签一片、拆一片、供一片、批一片、建一片”模式,每片签约占总人数80%即可按实施计划开拆。
《通知》包括加快前期计划谋划、优化方案审批流程、支持分片分期实施、优化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五个方面共十二条改革措施,涵盖项目前期谋划、方案审核、许可审批、拆迁实施等全流程,主要提出了并联审核审批、分片分期实施、提前筹划部署、优化工程建设审批、金融产品创新等举措,旨在解决城中村改造审批、征拆等环节面临的难题,加快推动城中村改造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通知》要求,一是加快前期计划谋划,要加快项目储备库入库以及优化年度计划增补机制;二是优化方案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核审批,并加快推动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同时优化实施方案调整程序。
《通知》鼓励分片分期实施。项目实施方案可按照“民生先行、灵活分片、动态分期”的原则,明确分片(期)实施计划,最小分片(期)原则上不小于详细规划的导则地块。其中,每一片(期)应当先行建设复建安置房、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益性设施以及需组合实施的老旧小区微改造等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为了有序推进拆迁安置,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并生效后,按照分片(期)实施计划,推行“签一片、拆一片、供一片、批一片、建一片”模式。每一片(期)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达到该片(期)被拆迁安置的村民(含村改居后的居民)和世居祖屋权属人总人数80%以上后,可按该片(期)实施计划启动房屋拆除及后续相关工作。
对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房(含住宅和物业)、独立用地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公益类工程项目,参照政府投资项目,可凭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0年2月1日后核发的)、集体土地(2009年12月31日前已建设使用且现状仍为建设用地的历史建设用地)完善转用手续等任一材料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办理设计方案复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通知》明确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金融创新助企纾困。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依法依规为城市更新项目等民生工程提供金融支持。支持金融产品创新,满足项目前期工作、复建安置履约和建设、融资区建设等阶段的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