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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璐 通讯员韩佳 姜晓嵩)4月27日上午,通州供电公司供电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走进兴仁镇新建的一住宅小区,为停车场上一排排整齐划一的充电桩进行检查。该小区建有19栋商住和普通住宅楼,容纳900多户住户,按新政策进行了充电桩100%预留,30%已全部建设到位。 针对居民申请充电桩业务遇到的桩位预留位置不够、电源通道不畅等难题,市发改委、规划局、住建局、园林局、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局、大数据管理局和南通供电功能室联合制定《南通市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力条例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对新建居住区应按不低于总车位3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同时,对未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应该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 目前,“开门接桩”的小区正在全市各地陆续建成。除了积极引导开发商将小区充电桩100%预留作为配套设施建设的必备条件外,我市还加大对老旧小区的改造,并在小区改造的过程中,及时为充电桩位和开辟电源通道预留空间。同时,积极推广移动智能充电技术和移动充电设备的应用,推进广场、绿地、公园、公共停车场等空间共享充电桩的建设,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充电服务。[编辑:]